组织管理
深圳市财政部门负责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各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组织辖区内的考务工作;督促检查考风、考纪;审查申请免试科目人员的条件,办理统计上报事项。
报考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可随时在各区财政局和会计进修学院报考,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第二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注:自2010年1月1日起,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单科合格成绩将保留到下一次考试,考生在连续两次考试中累计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合格视同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科合格。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每次考试报考一科或二科。
报名时间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岗证)的专业知识考试每年安排二次。时间是:第一次报名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第二次报名安排在每年的8月份。
2011年考试报名时间目前暂未公布请各考生关注:“2011年度会计从业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考试时间 第一次考试安排在6月份;第二次考试安排在11月份。2011年具体考试时间暂未公布。
另:《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可随时在各区财政局和会计进修学院报考,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
考试题型及方式
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均使用答题卡。各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考试教材
根据财政部现行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由深圳市会计学会编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在报名点由考生自愿购买。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报名费为:65元/科(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件)。
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30日后,考生可通过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www.szfb.gov.cn)上查询成绩(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科合格后成绩2年内有效)。
证书办理
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向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考试合格后回原报考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可以携带深圳市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可在网站www.szfb.gov.cn上免费下载,原件1份);2、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1份);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1份);4、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1份)。
请注意: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到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当日,考试成绩取得时间和会计类学历(或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必须同时满足不超过2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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