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1月21日,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条件和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可随时在各区财政局和会计进修学院报考,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第二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实行全市统一考试,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科合格后成绩2年内有效。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自2010年1月1日起,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单科合格成绩将保留到下一次考试,考生在连续两次考试中累计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合格视同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科合格。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每次考试报考一科或二科。
二、考试时间
11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考《会计基础》。
三 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8月19日9:00开始至9月2日16:30止。逾期不再补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8月23日至9月3日(逢周六、周日照常确认),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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