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言技巧: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表仪容、礼节礼貌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外语类考生除以上五个科目外,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两科。
(6)中外互译: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7)短文复述: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短文进行复述,考察考生对外语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本次口试指定景点:
(1)中文省景点: 广州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广东温泉、梅县叶剑英元帅故里、玄武山旅游区、连州地下河。
(2)中文市景点:见附件4。
(3)英语、日语景点:广东概况、珠江夜游、广州六榕寺、开平碉楼与立园、肇庆鼎湖山—森林生态游。
(4)本次小语种口试指定景点:广东概况、中山纪念堂、陈家祠、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开平碉楼与立园。
(二)考试分数计算:笔试“导游综合知识”(上、下午成绩合计)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新考生必须笔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新考生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下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四、命题和考试时间
(一)省导考办负责本次考试的命题工作,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11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南》为依据。
(二)“导游综合知识”考试日期定于9月25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10月20日至11月20日之间完成(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25分钟)。各口试点须在9月20日前上报口试有关工作计划,并在口试结束后三天内按要求上报口试成绩及评分表。
(四)报考者须在9月12日至21日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本次考试工作由省导评委统一安排,考点所在地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待省导考办核定后另行通知。
六、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给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各市旅游局将成绩通知考生。同时,省导考办将在活力广东网上公布考试结果,供考生查阅。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于2011年12月份开始核发证书。
2011年12月1日前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将考试工作情况总结报省导考办。
七、费用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598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48元。
(二)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368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中文每人230元,外语每人280元;
2.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92元。
八、工作要求
(一)请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省导考办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各考点所在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必须派出有关人员指导和协助考点做好考务工作。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事件的考点和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地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导考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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