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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广东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科目

[作者:xiaoping]
2010-11-18 15:44

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两个部分。考试内容为从事导游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笔试部分(导游综合知识)涵盖八个科目:

(1)理论与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际国内形势和对外政策(参考教材外的内容)等。

(2)旅游法规:旅游合同、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安全管理、旅游保险、旅游交通管理、旅游住宿管理、旅游资源管理、旅游投诉管理等方面的旅游法规。

(3)导游实务:导游的服务规范、应变处理等。 

(4)导游技能:导游员的带团技能、讲解技能及业务知识等。

(5)广东历史概况:广东的发展历史、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和历史文化。

(6)广东旅游资源:广东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等。

(7)导游基础知识:以全国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的民族民俗、宗教、建筑、饮食、风物特产和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等。 

(8)文史常识:历史文化常识,与旅游景点相关的文艺常识等。

“理论与时事政治”、“旅游法规”、“导游实务”、“导游技能”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外语类考生笔试试卷与中文类考生相同。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中文考生涵盖五个科目:

(1)语言技巧: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表仪容、礼节礼貌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

外语类考生除以上五个科目外,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两科。

(6)中外互译: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7)短文复述: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短文进行复述,考察考生对外语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本次中文口试指定景点:

(1)全省景点: 德庆龙母祖庙、东澳岛、鸦片战争博物馆、漂流之乡-清远、莲花山风景区

(2)地市景点:见附件。

(3)本次外语口试指定景点:陈家祠、莲花山风景区、鸦片战争博物馆、潮州开元寺。

(二)考试分数计算:笔试“导游综合知识”(上、下午成绩合计)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新考生必须笔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新考生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下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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