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一名在深圳的外来劳务工,在龙岗工作,孩子九个月大了,不幸是一名脑瘫患儿,听说深圳有一个针对外来工子女的“关爱基金”。
请问申请这笔关爱基金需要什么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应该怎样申请?
市民政局慈善会救助部答复
劳务工子女重大疾病救助项目细化规定的申请对象是:
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其患有重大疾病、年龄在0-18周岁的子女。
申请条件:
1、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其子女患有重大疾病;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是深圳户籍,另一方是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其患有重疾的子女也符合资助条件;
2、患儿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年龄在0-18周岁,该患儿须是非深圳户籍且在深圳居住和生活一年以上(其中在深圳出生的0岁儿童,可以不受在深居住和生活一年以上的限制);
3、患儿在深圳遭遇突发性重大疾病,且在深圳本地的公立医院、镇级以上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2009年以后发生的费用)。从深圳转到其他省市就医者须出示省一级的转院证明。
申请者需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
申请程序:
登录“深圳民政局”网站。网址是http//www.szmz.sz.gov.cn/,然后点击“深圳市慈善会”,进入“慈善项目”网页后查看相关事项即可,或者拨打慈善会救助部电话:25832404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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