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步骤解析
一、办理个体工商户应当办理的证件: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可选择)
3、个体工商户(公、财、私)章
4、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5、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7、设立基本户(可供选择)(可选择)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注意事项
登记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登记条件: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登记事项: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
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2021-07-20 09:34
2021-07-20 09:18
2021-07-20 09:13
2021-07-20 08:55
2021-07-20 08:41
2021-07-20 08:35
2021-07-19 15:36
2021-07-19 09:27
2021-07-19 09:21
2021-07-19 09:09
2021-07-19 09:02
2021-07-19 08:51
2021-07-19 08:34
2021-07-16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