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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2)

[作者:xiaochen]
2010-10-12 16:56

程 序

  (一)受理;

  (二)审核材料;

  (三)核准登记;

  (四)颁发营业执照。

  时 限

  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根据申请人申请确定;申请人未申请的,无期限限制;但法律、法规、规章或批准文件、许可证件对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效力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主体资格确立,可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收费标准:开业登记费20元

  年审或年检:必须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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