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情况之一:以前在外地买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可以转入深圳吗?如果可以转入,如何办理?
该问题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您的户籍不在深圳,外地的社会保险是不能转入到深圳社保机构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未将户籍迁、调入深圳前,不可将外地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深圳。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您的户籍已迁入深圳市,异地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以转入深圳,但住房公积金深圳市目前不予接收。
养老保险转入的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在深圳参加本地社会保险;
第二步:提供1、调令或招工表(户籍属随迁、购房入户的提供户口簿)、2、身份证、3、社保电脑号(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到参保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开具接受函;
第三步:凭接受函到异地社保机构办理转保手续;
第四步:异地将养老保险转出30天后,凭当地社保机构转出的转移清单、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单,到现深圳参保社保机构办理合并手续。
情况之二:如何将养老保险转到深圳?需要哪些材料?
户籍现不在深圳,外地的社会保险是不能转入到深圳社保机构的。如果三年后随迁入本市,申请转入人到深圳市社保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到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手续,凭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员工养老保险转移凭单到我市社保机构查核(约20个工作日左右),经查核到帐后,属个人缴费的,直接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转入手续;
属在企业参保的,由企业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表》,提供转移单及内地缴费工资明细表、调动人员凭《调动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户籍迁入的凭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按规定处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调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视为本市的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合并计算。非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账户。
情况之三:异地的养老保险转入深圳后,如何跟深圳买的社保合并?怎样确定缴费年限?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调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视为本市的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合并计算。
户籍迁入本市但非经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缴费年限按在本市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的养老保险金存入其个人账户。
办理社保转移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提供户口本、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电脑号(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到参保所属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开具接受函;
第二步:凭接受函到异地社保机构办理转保手续;
第三步:异地将养老保险转出30天后,凭当地社保机构转出的转移清单、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单、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到目前参保所属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办理合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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