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理
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
审核通过后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异地环节:转出地接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15个工作日,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批
转入地接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审批完成转移接续工作(8个工作日)
5.办结
申请人社保关系,由异地转入本市
6.送达
申请人网上自行查看办理结果
所需材料
办理点地址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坂田管理站征收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成世纪名园3栋A座5楼征收窗口
办公电话:0755-8933156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位置指引:
公交站:四季花城
公交路线:839路;b653路;b666路;m281路
地铁站:五和地铁站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石岩管理站征收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坑尾路口社保大楼征收窗口
办公电话:0755-2900333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位置指引:
公交站:石岩坑尾村
公交线路:b859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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