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生活频道 > 社会保障 > 社保办理 > 正文

2012深圳社保转移申请提示

[作者:xiaohong]
2012-07-06 16:42

  2012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温馨提示

  各参保人:

  您好!首先恭祝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工作顺利!每年年底都是参保人返乡过节到我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高峰期,为保障参保人的社保权益不受损,以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跨省就业人员,可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但如果属于暂时离开深圳的,建议不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只需在来年续保就可以了。转入转出社保关系会给您带来不便,还可能对您的社保权益产生影响,如果转出再转入导致医疗保险参保年限中断,对您以后的医保待遇会造成影响。

  二、参保人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您在年轻时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并不影响您的养老权益。

  三、在您将养老保险关系暂留深圳期间,我局将继续保管好您的参保记录,并按国家规定为您的个人帐户计息。待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确定好待遇领取地时,再来办理关系转移手续也不迟。

  四、若您确定今后不会再来深圳工作或无法确定是否回深圳工作,您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委托参保单位集中到参保辖区的社保部门办理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如有问题请打咨询电话:12333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加载中...
没有更多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