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后,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会有所调整吗?
陈金甫表示,原有的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的渠道,但没有改变参保范围、没有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发展,生育保障只会越来越好,不会降低。
合并后的两大利好
①不怕公司不给交生育保险了
合并之后,将会有大量此前参加医保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被纳入生育保险中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44亿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67亿人,全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4亿人。
也就是说,有超过1.1亿的职工参保了基本医疗保险,但未参保生育保险。
根据《意见》要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也就是说,不会出现参与基本医保、但不参与生育保险的情况了。
②报销更方便
合并以后,生育出院结算时,可以直接从社保卡里面扣除生育保险部分。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在医院,跟医疗保险运营是相似的,合并经办可以节省管理经费和成本,生育险中支付的一些与医院有关的报销也会更加便利。
假设小明夫妻都在深圳工作,在生育孩子的时候,需先自己垫付费用,再拿相关材料去妻子的公司,进行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
而合并以后,生育出院结算时,就可以直接从社保卡里面扣除生育保险部分。
那么合并之后,缴费费率会不会增加?
根据意见,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也就是说,对于职工个人来言,依然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只需要缴纳医保费,缴费比例不会有变化。
现在,社保的新变化,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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