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条件
已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的深户籍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
(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受理机关
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咨询电话:0755-12333(拨打指南)
四、办理流程
(一)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
(二)附上申请材料;
(三)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个人缴费窗口办理。
五、事项收费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当月15日前(含15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16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