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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中小学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举报方式

[作者:sulong2]
2021-08-12 09:37

教育部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一经查处,重则开除教师籍。那么如何举报有偿补课以及老师收受礼品礼金等现象呢?8月11日,广东公布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举报电话和邮箱,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省中小学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举报方式
广东深圳中小学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举报方式

8月11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举报电话和邮箱,全省161个教育部门举报联系方式随之公开。

深圳市中小学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举报方式
 
广东深圳中小学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举报方式
禁止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

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开展中小学大纲规定的必修基础课程(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有偿教育服务。

有偿补课屡禁不止,有以下几点原因:

1.原因一是学校教学不到位。有的教师课堂讲授内容快、多、难;有的学生天生资质有限,任课老师不愿因人施教;有的学校考试出偏题、难题。学生考不出好成绩,只有求助课外补习班。

2.原因二是社会培训机构渗透中小学基础教育,教育引向商业化。教师私下有偿补课仍存在,教学大多采用“以考代练,以练代教”,刷题、测试为教学常态,学解题大招,找解题套路作为学习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学生的学习思维完全被训练成了套路式、程序化步骤式。

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具体规定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师〔2015〕5号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该《规定》共6条。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以上就是关于广东深圳中小学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举报方式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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