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通报对深圳在河湖管理等6个方面进行了表扬,并且还给予深圳市2000万元奖励。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深圳在河湖管理等6个方面获肯定:
1.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广东省深圳市等17个地方)
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每个市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2.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明显(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等9个地方)
从2021年起两年内,对上述地方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实行“即报即审”,审核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
3.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明显(广东省深圳市等9个地方)
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安排,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其他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平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广东省深圳市等20个地方)
2021年,这些地方被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社会共治、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修复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认定中优先给予支持。
5.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广东省深圳市等29个地方)
2021年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
6.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等13个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2021年对上述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优先支持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优先支持区域内创新创业成果在全国“双创”活动周主会场重点展示;优先支持举办“创响中国”等重大活动,宣传推广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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