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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总部和高成长性企业扶持项目申请条件

[作者:sulong2]
2021-02-02 11:05

为建立优势企业落户及发展激励制度,促进新区产业发展,大鹏新区开展2021年第一批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项目补贴最高资助6000万元!大鹏新区总部和高成长性企业扶持项目申请条件介绍,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1大鹏新区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扶持项目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的总部企业包括新引进总部企业和已落户总部企业。总部企业应满足在大鹏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设在大鹏新区,且全资或绝对控股的下属独立企业或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少于3家的基本条件。申请企业应保证从申报之日起5年内注册地址和主营业务均不迁离大鹏新区。

大鹏新区总部和高成长性企业扶持项目申请条件
大鹏新区总部和高成长性企业扶持项目申请条件(摄图网)

其中,新引进总部企业包括新设立总部企业和新迁入总部企业。

(一)企业申请新设立总部企业认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在大鹏新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且公司本身或其控股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在申请认定次年,企业纳入大鹏新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应不低于5亿元,且对地方财政贡献在500万元及以上。

2.企业属于注册地址和主营业务在大鹏新区的市级总部企业。

(二)企业申请新迁入总部企业认定,应额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在大鹏新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在申请认定次年,企业纳入大鹏新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应不低于5亿元,且对地方财政贡献在500万元及以上。

2.尚未达到上述认定标准,但已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三板除外)上市的公司总部。

此外,已落户总部企业是指已在大鹏新区注册且在大鹏新区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总部企业。申请已落户总部企业认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上年度纳入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金融企业营业收入应不低于1亿元;商贸流通企业营业收入应不低于10亿元;房地产企业营业收入应不低于20亿元),且对地方财政贡献不低于400万元。

2.企业属于注册地址和主营业务在大鹏新区的市级总部企业。

3.尚未达到上述认定标准,但已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三板除外)上市的公司总部。

申请认定的高成长性企业,需属于在市、新区相关行业(不含房地产业)中占重要位置的骨干企业,且具备较强的成长性,在大鹏新区生产经营两年以上。认定高成长性企业还需同时满足上年度纳入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对地方财政贡献在200万元及以上,且近两年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和对地方财政贡献年均增长率均超过20%的条件。

以上就是关于大鹏新区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扶持项目申请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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