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电动二轮车备案了吗?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龙华区涉摩涉电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圳交警于12月22日在龙华区范围内开展摩电区域联合整治行动。重点严查未备案电动车违法上路,骑行者不戴头盔、不按道行驶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并查处。
常态化执法:路面现场违法查处
严查无备案车辆上路及电动车冲红灯等重点违法行为,在辖区电动车违法多发路段重点整治。
非现场执法:抓拍+远程执法
通过电子警察抓拍、远程视频抓拍、现场拍照取证严查严管无备案电动车及电动车违法。
目前,龙华区已于12月16日停止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工作。12月22日起,深圳交警将严查未备案电动车违法上路。同时,龙华的小伙伴也别担心出现已备案却“无路可走”的情况,随着电动车备案试点工作的结束,蜀黍也对龙华区电动车限行路段进行调整,58条道路已解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对龙华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禁止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高、快速路。
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东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二)龙华区禁止行驶道路。
路段(由南及北排列):
新彩隧道、梅观路、新区大道(民丰路-民宝路段)、坂澜大道、布龙公路(华兴路-华辉路段)、华辉路(华宁路-同胜工业园路段)、五和大道(环观南路-锦绣科技园段)、龙华大道(观澜公园路-布新路段)、明浪路(禾槎涧大桥-观光路段)。
立交及跨线桥上跨段(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
梅观立交、民乐立交、哈飞汽车立交、华明路跨线桥。
片区:
深圳北站片区: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口段、民塘路、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
二、通行规则
(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二)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龙华区上路行驶。
三、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一)医疗卫生;
(二)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四)环卫清洁;
(五)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六)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本通告自2020年12月18日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所有电动车骑行者必须严格遵守“一戴两不”的规定,即戴头盔、不闯灯、不逆行。
头盔是个宝,骑行要戴好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不能只是嘴上说说,更要用行动证明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对于已备案电动自行车,若无人替代驾驶,深圳交警将依法扣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动车驾驶员按500元-2000元标准,分档处罚。
对于未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深圳交警将鉴定车辆属性,对达到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涉嫌危险驾驶的立案侦查。
以上就是关于今天全市交警合围龙华区 未备案电动车禁止上路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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