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办学位补贴申请材料大多都不用实体证件,只需准备相关证件信息就好。具体需上传的材料可在申请系统中查看。
1.学生身份证明
2.监护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社保卡、社保缴费清单
4.出生医学证明
学生:
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属性(深圳户籍、非深户籍、港澳户籍、台湾户籍)。
监护人:
1. 监护人姓名、户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2. 非深圳户籍监护人一方必须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新版居住证;
3. 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深圳户籍和港澳台湾籍的学生,不需填写此项),非深户籍学生家长申报前务必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录入计生信息(如已录入的,则不必重复录入)。
注:台湾户籍的学生,需向所在学校提交学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签发地为深圳市公安机关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港澳户籍的学生,需向所在学校提交学生的和签发地为深圳市公安机关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若无此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则需要提交深圳市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符合条件的学生(含已在我市申领过学位补贴的学生)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在我市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给付”栏目进行申报。
★申请人基本信息
★学生基本信息
★监护人信息
★银行卡信息
★信息的保存:
1.填写过程中可随时点击【暂存】按钮及时保存;
2.保存后发现信息需要修改的,可以直接修改;保存后退出系统,可以重新登录系统作相应的修改,再点击【暂存】按钮。
★信息的提交:
1.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保存,复查无误后,请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进入材料上传页面,可以上传相关证件,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交后信息将不能修改。
2.提交后系统将自动比对材料,并及时以短信方式告知比对结果。如果对比对结果有异议,可以撤销后再次提交,或者将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给学校,上交区教育局进行人工审核。
撤销申请操作如下:
点击申报页面下方的【我的事项】按钮,找到对应业务后,点击【撤回业务】,撤销申请后,再按照第一步再次提交。
注意:撤销申请操作后必须再次进行申请补贴及确认递交操作,否则系统就会认为申请人放弃了申请本学期的学位补贴。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请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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