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大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低收入群体水、电、燃气费用优惠!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六保”“六稳”的工作部署,加强我市困难群众民生兜底的保障举措,减轻低收入居民经济负担,我市民政局、供电局、燃气集团、水务集团等部门通力合作,为低收入群众提供了基本生活消费的各项优惠减免措施。
减免措施的优惠对象包括深圳市低保户、特困家庭,每个家庭限开一户。根据规定,深圳市低保户、特困家庭可享受每月12立方米水费减免,同时可享受每月15度免费电量。在燃气集团开户的管道、瓶装气用户,购买和使用燃气集团的燃气实行定额优惠,每户每月优惠20元,当月有效,隔月作废,优惠额记录在用户档案内,以优惠额冲抵当月用气款。
优惠每年办理一次。市民政局将每月向市政务资源中心提供救助对象名单。市供电局、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将及时通过政务资源中心获取救助对象名单,通过网上办理等功能,及时给予救助对象费用减免,对于已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优惠,并将办理优惠情况每年底反馈民政部门。
1、燃气补贴办理渠道:使用管道煤气的用户,凭民政部门发放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户主身份证到燃气集团公告的管道气营业厅办理登记,登记完成后,优惠额冲抵当月用气额,每月在用户的燃气费中自动予以扣减;已在燃气集团开户的瓶装气用户,凭民政部门发放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户主身份证到燃气集团公告的瓶装气网点(燃气集团自营门市和便民点)办理登记,优惠额直接从气价中扣减。
2、水费减免办理渠道:市水务集团抄表到户的用户,可通过 " 深圳查查吧" 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www.82137777.com)或营业厅申报,审核通过后直接给予减免;市水务集团总表后用户,可前往市水务集团营业厅申报退还最近一年已交费用,审核通过后,市水务集团根据用户实际用量退还水费(每月最高减免 12 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按照市民政局提供的低保户、特困人员名单,对于登记居住地址详实,且联系方式有效的抄表到户用户,市水务集团主动联系核实后,直接给予减免,无需用户提出申报。申报人须持身份证,总表后用户办理退费还需提供物业管理公司或房东开具的水费收据(需注明每月用水量和单价)和收取退款的银行卡。
3、用电减免办理渠道:主动上门办理免费电业务。以深圳市民政局每月共享给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的低保户、特困人员名单作为免费电执行依据。供电部门通过户名及身份证号匹配用户用电信息,对应匹配上并核准的,无需提供资料可直接给予办理。对于未匹配上的,由供电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主动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核实、办理。对由供电部门直抄到户的低保户,通过提供用电账号直接给予减免电费;城中村、租房代收的合表用户需与户主协商达成免费电扣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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