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申请办理未婚/未再婚声明书公证需要些什么材料?可以找人代办吗?下面是深圳未婚/未再婚声明书公证办理指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未婚/未再婚声明书公证(未婚/未再婚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做出的对于自己未婚/未再婚状况所做的声明予以证明的活动。)
未婚声明书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未婚声明书;
(4)证明婚姻状况的有关资料,如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在本辖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未再婚声明书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未再婚声明书;
(4)与婚姻状况有关的证明资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裁定书、丧偶证明;
(5)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
(6)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证法规定15个工作日;我处提供便民服务,国内经济3个工作日(其中委托1个工作日),涉外民事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1)此公证事项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手写委托书(写明因何原因委托谁办理何种公证,本人签名,原件或传真件均可)。
(2)所需提交的资料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未婚/未再婚声明书公证办理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2021-07-20 09:34
2021-07-20 09:18
2021-07-20 09:13
2021-07-20 08:55
2021-07-20 08:41
2021-07-20 08:35
2021-07-19 15:36
2021-07-19 09:27
2021-07-19 09:21
2021-07-19 09:09
2021-07-19 09:02
2021-07-19 08:51
2021-07-19 08:34
2021-07-16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