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人才工作分项资金是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的其中一个项目。该项目主要为引进创新型高端人才创业人才或团队等而设立的。申报本项目,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资助。下面是南山区“四上”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引,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南山区“四上”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引
一、政策内容
对按政府要求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南山辖区“四上”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援企稳岗补贴支持。
二、资助标准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南山区“四上”企业,按其2020年2至7月份企业实际缴纳社保金额(单位缴交部分)的10%给予补贴支持,每家企业每月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20万元。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须为南山区“四上”在库企业;
2、申报企业已按要求有序复工复产并恢复生产经营,且申报补贴期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参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即:企业各申报月份参保人数与1月份参保人数相比较,如有减少,减少比例不得高于5.5%);
3、申报企业已按月正常缴纳社保费,可在申报期内分批提出申报,每家企业申报不超过两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四、项目申报平台
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
六、办理和审批流程(一)提出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在线填报,并按要求在线上传所需材料与提交确认;
(二)在线受理。区企服中心在线统一受理单位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查;
(三)在线复审。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报单位并告知其于3个工作日内重新补正申报材料,复核不通过的,退回并告知不予通过原因。
(四)上报审议。区人力资源局编制项目资助计划按专项资金审批流程提交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五)公示。区企业服务中心将各项目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六)审定。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计划进行审定;
(七)资金拨付。资金主管部门依据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资金计划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账户。
七、附则
(一)申报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及第十七条第(一)款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
(三)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就是关于南山区“四上”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引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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