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内容
一、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救助金金额标准:
①不低于本市2个月(含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额,即不少于2320元。(2019年1月1日起,深圳低保标准提高到1160元/月)
②对因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有条件的区(新区)可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上限提高至18个月低保标准。
③家庭救助额度累计不能超过24个月低保标准
二、衣物、食品、饮用水等实物;
三、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护物资;
四、临时生活照料、心理干预等救助服务。
申请指南
1.深户居民: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非深户居民:可向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3.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
②有效居住证,如无居住证,可提供相关证明替代:
(1)深圳企事业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
(2)近三个月内在深缴交社保证明;
(3)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人员,提供在深居住证明
③医院诊断证明、医疗支出费用单据、要求隔离的通知或社区出具的隔离证明;
④单位延迟复工的通知。
未来深圳有新补贴推出,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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