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罗湖区
罗湖区目前暂时没有明确居住信息可以申请学位,但明确要求进行居住登记用于核查实际居住。
1、2020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已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截至2020年4月30日连续满1年以上)。
2、申请学位的住房必须为申请人实际居住。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地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罗湖区将继续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学位申请人应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021年申请学位的,请家长于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主动到社区网络中心登记完善人口居住信息。
3、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不满1年),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七、龙岗区
龙岗区教育局虽然有建议家长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但是暂时没有明确居住信息可以申请学位。
1、龙岗未公布2020年租赁要求,参照2019年政策:
非深户适龄儿童申请2020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学位的,需提交2019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20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
2、关于居住信息登记,在《龙岗区2019-2020年学位申请温馨提醒》中提到:关于2020年使用租赁材料申请学位事项
根据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通知,2019年5月1日起将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凭证》仍可正常办理)。
为确保2020年及以后申请入学不受影响,建议计划使用租房材料申请学位的家庭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及时联系楼栋的网格员登记居住信息。
有关2020年秋季入学的具体要求,龙岗区将按全市统一政策执行,并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八、大鹏新区
大鹏新区虽然有建议家长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但是暂时没有明确居住信息可以申请学位。
(一)房屋租赁凭证
申请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19年4月1日<不含2019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0年9月30日;
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
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织网工程”网上资格审核。
(二)房屋租赁信息
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0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
建议家长于2019年3月31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
关于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住房证明材料及办理要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将按市统一政策及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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