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正式出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新提交审议法规31项,其中包括16项新制定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纳入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个人破产制度,有望在深圳“破冰”。
给破产者东山再起的机会
企业资不抵债了,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个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却不能通过同样的方式解决困难。这样的现状既困扰着法院,也困扰着部分本无意成为“老赖”的欠债者。中国目前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仅有《企业破产法》,其被学者们称为“半部破产法”。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制定,有望改变上述状况。据介绍,个人破产是给一些非恶意欠债的自然人一种可以免除债务的机会,让他们重新进入生活工作,可以重新努力、重新来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深圳可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为深圳立法工作注入强大动力。包括《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内,今年我市将有多项创新立法。
比如,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在新增居住用地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城市更新项目已成为深圳商品房供应的重要来源。与全国许多地方一样,深圳的城市更新项目也常常面临“拆不动、赔不起、玩不转”。如何既能保障业主利益又有利于推动城市更新?这是立法过程中需要破解的难题。
又如,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引入知识产权处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为深圳创新提供更好法治保障。
为抗击疫情提供法治保障
如何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这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点之一。目前,《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正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并拟于月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制定《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尽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民生立法,也是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将在今年提请审议。随着早期来深创业的“拓荒牛”成批退休、随迁老人持续增多,年轻的深圳也开始面临老龄化问题。据统计,深圳实际老人数量超过百万。养老服务条例的制定,旨在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制定《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改)》等民生法规。同时,《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改)》等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以更好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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