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有业内人士表示,《通知》出台明确了经过三级公示的老赖名单将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会适度放宽失信认定标准。
网贷失信人名单将上报人行征信中心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副秘书长秦雪介绍,去年以来协会在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下,将一批网贷机构报送、行业内严重失信信息通过政府、行业协会、网贷平台进行三级公示披露,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百行征信特别关注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打击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网贷机构上报的材料标准,经三级公示的失信材料,有关部门将在审核后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贷机构亦可聘请专业律师对报送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如网贷机构提供该项材料的信息,有关部门将在审核后优先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截至目前,市互金协会已收到28家平台的上报信息,公示人员和企业达5700余户,累计借款金额超过12亿元。其中符合“三级公示”条件的共有74户,涉及逾期金额563.58万元,相关名单已在金融局官网发布,并纳入百行征信特别关注名单,同时报送至央行征信、深圳信用网。
联合惩戒措施直接的效果便是促成一批“网贷老赖”开始偿还应付债务,其中截至2020年1月20日,公示的失信人中已有39户还款,共还款金额74.40万元;而更大的震慑作用在于让更多“网贷老赖”看到失信则寸步难行的最终后果,从而减少网贷平台逃废债情况发生,平台得以加快回收资金,最终实现良性退出。
受疫情影响人员可适当延长履约期限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是重中之重,市互金协会新的《通知》,便是要在二者之间达成一个度,既不影响疫情防控,同时确保深圳网贷平台良性退出工作仍有序进行。”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何佳宾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他认为,《通知》明确了平台应该上报文件和认定标准。债权要真实,利息标准要合法,要有必要催收,平台应该主动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材料尽量全面一些,如果缺乏材料的,平台尽量做好书面说明,能够帮助后续认定审核;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人群要适度放宽认定标准,如果有材料反应借款人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款的,可以给合理的宽限期;对恶意违约逾期的还是要执行失信人惩戒,但平台要做好催收提示工作。
《通知》明确:疫情期间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可由借款人向网贷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工作证明、病情诊断书等材料),经网贷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还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及时调整,并适当延长履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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