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生活频道 > 深圳民生 > 正文

无法发货 电商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作者:sulong]
2020-02-14 15:24

        2月12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印发了《广州互联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互联网纠纷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十条明确,因受政府调配导致电子商务经营者迟延发货或者无法发货,消费者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

        无法发货 电商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广州互联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互联网纠纷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共计30条具体内容,对与疫情或防疫工作有关的互联网纠纷如何妥善处理作出明确指引。

        《规定》第十条明确,标的物为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网络购物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因受政府调配导致电子商务经营者迟延发货或者无法发货,消费者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违法进行野生动物及相关制品交易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并将案件线索移交相关主管部门。

        在互联网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方面,《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因疫情事件导致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互联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应当加强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积极促成新的还款协议。

无法发货 电商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无法发货 电商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图源摄图网)

        电商夸大防疫产品性能或面临惩罚性赔偿

        《规定》所称涉疫情互联网纠纷,是指疫情对互联网纠纷的基本事实或者诉讼程序有重要影响、标的物涉及防疫物资、当事人属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与疫情或者防疫工作有关的纠纷,包括互联网民事、行政类纠纷。

        《规定》要求,对涉疫情互联网纠纷,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充分保障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公平保护纠纷所涉各方合法权益,引导各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处理涉疫情互联网纠纷,应当充分利用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全流程在线进行。

        例如,《规定》第八条明确,因疫情事件导致网络购物、网络服务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依法予以支持,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确定双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九条明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经营者,虚构、编造、夸大产品的卫生防疫性能、用途、功效等,或者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消费者据此主张惩罚性赔偿的,应当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空间诚信经营秩序。

 

        以上就是关于无法发货 电商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关注【深圳查查吧】公众号,可随时获取最新疫情信息。

无法发货 电商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无法发货 电商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无法发货 电商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一名高铁保洁员确诊 服务过15趟车

深圳新公布2个“涉病”小区、6个病例个案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加载中...
没有更多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