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疫情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条件(2)
[作者:sulong]
2020-02-11 12:54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各废品收购站点复工报备工作,并督促做好相关物流园区、大型商场超市、金融机构等单位做好复工报备。电话:28949280;
区人力资源局
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劳务派遣机构复工报备工作。电话:28917009;
区住建和建设局
负责辖区各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和建筑废弃物利用场站等复工报备工作。电话:
建筑施工和房产中介:罗工13823774186,李工13923766420,魏工13823511423;
搅拌站:翟工13302900019;
建筑废弃物利用场站:吴工13418595769;
区建筑工务署
负责管辖领域工程项目的复工报备工作电话:89551428;
区水务局
负责自建及供水企业在建水务工程复工报备工作。电话:84863082;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负责所属环卫、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复工报备工作。电话:84611972;
交通运输局
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复工报备工作。电话:28922855;
龙岗区复产复工企业报备申请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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