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目标是防劳动风险,与社会保险不同,社会救助的目标是缓解生活困难,是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的公民给予的特质救助。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社会救助呢?下面是罗湖区社会救助范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人可以申请社会救助
下列人员和家庭因医疗、教育、住房等造成家庭困难,可提出社会救助申请:
(一)具有本区户籍的孤儿、困境儿童、“三无”老人;
(二)罗湖区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低收入家庭;
(三)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四)本区户籍失独、单亲、下岗、患病、残疾或其他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
(五)非本区户籍常住低收入家庭,在本区内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
(六)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需紧急疏散、安置的人员;
(七)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认定生活困难家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救助范围:
(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
就业的或隐瞒就业事实骗取救助的;
(二)超出家庭经济状况享受高档消费品或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家庭拥有超出自住房产一套以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机动车辆的(残疾人专用车辆除外);
(三)属于人为事故,已得到责任方足额赔偿或保险机构赔付的;属于自己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所需的赔付费用;
(四)申请救助不提供相关证明或不配合街道办事处入核查程序的。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人可以申请社会救助 罗湖区社会救助范围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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