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方式
01配租房源面积
二人以上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含单身居民)配置房源均为两房两厅(建筑面积约61-64㎡)。
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02房源排位规则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入围名单的在册轮候家庭中。
符合以下条件可享有优先选房权利,同时申请人在认租截止日前需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证明材料:
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
2.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3.经本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为退役军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4.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为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5.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为成年孤儿的申请人;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60周岁以上,或者申请人为60周岁以上的单亲家庭、单身居民;
7.经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区人民政府认定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8.属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获得者、广东省道德模范或者深圳市文明市民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9.经国家、省政府(或者国家部委)及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劳动模范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或者经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其他配租的选房顺序排位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配租流程
网上认租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9:00至2019年11月23日18:00。2019年11月23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此次配租不安排现场看房,将采用户型平面图及室内实景视频形式供认租申请人参考。
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在册轮候家庭,可在深圳查查吧微信对话框,发送【公明公租房】,获取认租入口。
政策咨询地址:光明区和润家园8栋1楼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咨询服务电话:2369600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重要提示
●认租其它公租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项目公租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租房。
●本次供应项目因多数轮候人员不满足认租标准,部分户型的配租标准在有关规定基础上进行了适当放宽。
●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
●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光明区的小伙伴,可要好好抓住这次机会,其他区的小伙伴不要羡慕,深圳未来还会陆续推出新房源,请静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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