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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津贴要什么时候申请 生育津贴申领时限

[作者:zuhai]
2019-11-12 16:40

  女员工怀孕了需要休产假,这个是件大事,可是产假期间法定待遇,你搞清楚了吗?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 不少小伙伴对生育津贴很陌生,不知道怎么申领,也不知道生育津贴是有申领时限的!

  深圳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限

  (一)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二)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申请条件

  ①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

  ②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③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④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材料

  1.(纸质)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工资表和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承诺书)

  填报须知:传原件。(工资表需有完整的用人单位名称、休假职工信息、用人单位发放休假工资的月份、工资发放金额、用人单位盖章、休假职工签名;《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承诺书》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填报须知:传原件。(社保卡或身份证,证件为有效期内。)

  3.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电子)

  填报须知:传原件。(明确分娩或手术方式的疾病诊断证明<门诊>/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住院>,加盖医院公章;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

  4.计划生育证明

  填报须知:传原件。(分娩的提供,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深圳市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需提供;市外开具的仍需提供。)

  5.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填报须知:传原件。(分娩的提供)

  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

  在微信上搜索公众号“深圳查查吧”,关注并回复【生育】,获取申请入口。

  按要求填写及上传资料即可。

  (2)受理

  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后台自动即时受理。

  (3)承办审核(十日)

  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待遇类别进行审核,并作出初步决定。

  (4)复核审批(五日)

  审批人核对相应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做出审批通过的决定,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做出审批不通过的决定,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定书》。

  如审批人在核对信息时发现承办人审核结果有误的,可将任务退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

  情形复杂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办结与送达

  业务办结之后,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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