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妈妈表示生个娃花销费用太大了,机智的准妈妈想起了“生育保险”,要知道生育保险可以分担不少呢。可是很多准妈妈都不太了解生育保险,不知道哪些费用可以用生育险报销,哪些费用不可以。关于深圳生育险报销的范围,今天就详细跟大家讲一讲。
深圳生育保险可报销项目
生育保险报销主要有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两方面的报销,具体报销额度如下: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产流: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注: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项目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二)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三)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生育险报销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准备材料,向就近的社保分局(区)或管理站(街道)窗口提出申请。
2. 受理
(1)资料齐全,当场直接受理,出具《收件回执》和《受理通知书》。
(2)资料不齐,通知补齐材料,出具《指引告知书》。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 承办审核(10日)
审核岗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报销情况作出初步决定。资料不齐全或者不正确,出具《协助调查通知书》 。
4. 复核审批(5日)
复核岗工作人员对初步报销决定进行复核审批,作出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不予核准的,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定书》。 如审批人在核对信息时发现承办人审核结果有误的,可将任务退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 情形复杂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 办结与送达
业务办结后,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者窗口送达。
网上办理流程
1. 登录
在微信上搜索公众号“深圳查查吧”,关注并在对话框回复【生育】,获取办理入口。
登录➜社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按要求填写资料并打印申请表。
2. 申请
参保人准备材料,向就近的社保分局(区)或管理站(街道)窗口提出申请;
3. 受理
(1)资料齐全,当场直接受理,出具《收件回执》和《受理通知书》。
(2)资料不齐,通知补齐材料,出具《指引告知书》。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4. 承办审核(10日)
审核岗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报销情况作出初步决定。资料不齐全或者不正确,出具《协助调查通知书》 。
5. 复核审批(5日)
复核岗工作人员对初步报销决定进行复核审批,作出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不予核准的,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定书》。 如审批人在核对信息时发现承办人审核结果有误的,可将任务退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 情形复杂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6. 办结与送达
业务办结后,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者窗口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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