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建部官网7月18日消息,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公示,北上广深等16个城市纷纷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入围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名单
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公示,包括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共16个城市,公示期为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4日。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
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1月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中央财政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示范城市可以自主确定资金使用方案。试点示范期为三年。
通知要求,用三年时间,中央分批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利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
通知明确,示范城市是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主体,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预算安排等重大事项。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结果,向全国进行推广。同时,对示范城市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达不到预期绩效目标的,相应调减预算。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入围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名单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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