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全市物业维修金使用将由市、区双重审批改为区一次审批,办理时限由14天减至5天。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是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保障资金,事关住宅房屋设施设备能否保值增值。
根据深圳“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审核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市住建局于2018年选取罗湖、盐田两区开展维修金使用流程优化试点。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4月出台有关进一步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的通知,今年6月1日起试行维修资金使用流程优化相关工作。
按照维修资金新的使用流程,全市各小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业务办理将发生哪些变化?
市住建局维修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需要分别前往区、市两级维修金管理机构两次提出申请,6月起,只需前往区维修金管理机构一次即可完成资金申请与拨付。
办事时限压缩六成。单笔业务办理时限由市、区两级各7个工作日共14个工作日,减少到区一级受理后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时间压缩了9个工作日,减少六成多;优化流程后,企业无需再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区管理机构备案证明等材料,部分材料也由收原件改为收复印件,进一步精简提交的办事材料。
同时,相关信息网上公开。通过技术手段,各小区已提交的维修资金申请信息和材料将实现网上公开,业主可以通过“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公众号查询核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强化社会监督。
对于申请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须由市、区两级维修金管理机构联合造价审核专业机构共同查看现场,流程优化后,现场查看由原来的两级机构两次查看调整为一次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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