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祥花园二期选房签约服务具体指南
1所需证件及资料
2办理时间和地点
3选房规则
一、申请人按最终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面积的住房。
二、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1.申请人过号未到(电脑系统叫号,呼叫3次未到)、但在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2.申请人在安排场次未到场、但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含当日第二场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3.申请人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4选房流程
1.签到等候
选房人到达现场后,凭身份证件原件先在莲花大厦东附楼签到处签到,领取《选房通知单》等资料,再到三楼选房厅,等待电脑系统叫号。
2.呼叫验证
电脑系统将按照排位顺序呼叫(每位呼叫3次),选房人应于被呼叫后,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准备预选房。
如果同一个排位号有多人并列时,电脑系统将呼叫抽签,参与抽签的选房人摇号抽签;系统根据抽签结果按先后顺序呼叫选房人预选房。
3.预选房号
选房人由工作人员指引,在电脑系统中预选房号,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
4.正式选房
当前一个选房人确认完成选房后,工作人员按排位顺序呼叫预选房人前去正式选房。选定房号后,选房人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并加盖指模确认,即完成选房。
5.选房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的时间参加选房。选房人需提前20分钟到场,以便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
◆ 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授权委托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模。
◆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申请家庭最多2人进入选房现场。
◆ 本次选房程序设预选环节,选房人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
◆ 每户申请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确认,不得调换。
◆ 选房期间,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于每日22时前,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选房结果公示(网址:http://zjj.sz.gov.cn/zfbzfw/xfjggs/)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情况。因选房时间有限,为尽快选到合适的房源,请申请人根据排位情况,结合网上每日发布的房源信息,事先考虑好预选方案。
5签约注意事项
1.签约时,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签订租赁合同。
2.授权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模。
3.选房当日未签约的,视为自行放弃本项目选房。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6入住注意事项
1.预计将于2019年8月19日至8月28日( 含周末 )在呈祥花园二期小区办理入住手续。
2.入住手续可由申请人或成年的共同申请人办理。
3.办完入住手续后即可领取钥匙。
7温馨提示
1.因场地有限,建议老人和小孩不要前往选房现场。
2.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缴交统一自2019年9月1日起算。
3.呈祥花园二期物业管理费标准为3.2元/月•平方米(呈祥花园二期物业服务企业目前正在由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招标,物业管理费标准最终以招标结果为准)。
8重要提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属于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有效的,不纳入选房名单。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下列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对应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注:上述行为达到3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四、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建筑面积为65㎡左右的二房户型住房全部被选定之日,如有选定二房户型住房的家庭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该住房由排在最后一个选定二房户型住房家庭之后的三人及四人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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