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发布后,有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认为2019年2月1日后过户的深圳二手房增值税附加税及贴花减半收取,减免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该解读在朋友圈传播开。对此,官方进行了回应,一起来看看。
根据深圳市税务局12366消息,自然人的二手房买卖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进行税收征收,不在此次政策范围之内。1月30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其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填写并提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减免申报书>的温馨提示》,内容显示:根据《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的减免优惠政策。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涉及补交地价款的变更登记等涉税事项时,应填写并提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减免申报书》。
而引起热议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的减免优惠政策。根据该单位于1月25日发布的《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第一条,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手房交易中的增值税附加税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有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将此项政策与二手房交易作了联想并进行了解读,认为二手房买卖同样享受此项优惠。甚至有地产中介根据减税政策制作出《深圳二手住宅交易税费减免一览表》,该表详细地计算出普通住宅不满两年、非普通住宅满两年、非普通住宅不满两年三大类型减税前后的具体费用。
深圳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的定义,非个体工商户的普通市民不是小规模纳税人,而这次减税政策的对象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此次政策的发布基本上与普通市民购房无关。
到底普通市民买卖二手房能否减税呢?据了解,二手房买卖中的自然人跟小规模纳税人不一样,这次减税优惠政策中包括临时税务登记的个人,但自然人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不在这次政策范围之内,依然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进行税收征收。
以上就是深圳买卖二手房增值税附加税减半?官方回应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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