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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广东省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柴油

[作者:chenxiaonan]
2018-07-24 14:44

     广东省政府决定提前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国VI车用燃油。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称,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我省空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油品升级的部署,9月1日起 广东省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柴油。

  自2018年9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柴油;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汽油。届时,全省范围内仅向机动车销售国VI车用汽油(乙醇汽油销售区域除外)和国VI车用柴油,其中车用汽油应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16)中的A标准,蒸气压指标全年不超过60千帕,并销售92号、95号、98号产品;车用柴油应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2016)。

9月1日起 广东省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柴油

9月1日起 广东省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柴油

  根据《通知》,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国VI车用柴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标识统一采用“标号+柴油+(VI)”字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必须在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国VI车用汽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标识统一采用“标号+汽油+(VI)”字样。

  车用柴油、汽油应符合国家标准

  全省范围内仅向机动车销售国VI车用汽油(乙醇汽油销售区域除外)和国VI车用柴油,其中车用汽油应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16)中的A标准,蒸气压指标全年不超过60千帕,并销售92号、95号、98号产品;车用柴油应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2016)。

  加快完成车用柴油、汽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国VI车用柴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标识统一采用“标号+柴油+(VI)”字样。

  以上就是关于9月1日起 广东省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柴油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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