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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城中村“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出台

[作者:xuziyu]
2018-05-02 15:51

   今年以来,继龙华区和南山区针对城中村召开部署大会之后,4月28日,福田出台深圳首个“城中村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城中村是深圳特有的“时代产物”,城中村全面整治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早在2018年3月9日,在《新趋势 新征程》新春论坛上就提出,深圳城中村启动全面整治,加快编制总体规划纲要。3月16日,龙华民治街道召开关于2018年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部署会议。4月,南山区公布了《南山区‘城中村’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17-2020年)》 ,对南山区未来三年城中村综合治理进行了部署。

福田城中村“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出台

福田城中村“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出台

  针对福田配套设施 出台管理细则

  城中村除了逼仄的楼间距、脏乱差的环境、不安全的配套也是城中村的隐患之一。本次专门针对福田城中村的基础配套和公共配套设施,出台管理细则。根据不同项目的预算,按照政府出资49%和40%的比例,用于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市政设施建设项目。

  其中,基础设施包括供水管道、排水管道、供配电管线及设备、道路、电气管线及设备、燃气管线、有线电视管线、通信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

  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城中村内的文化体育设施、公共绿化、美化、卫生等环境设施、治安、安防监控、交通、公共消防设施、社区公共停车场、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

  本次出台细则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支持条件与方式;申请、受理、审批及核拨和监督管理

  1、补助额 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预算

  对文化体育设施、城中村内公共道路维修与改造项目、城中村水环境治理工程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额均不超过经核定的工程预(概)算的49%。

  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政府投资的程序和规范,由政府组织或指定建设单位建设;公共配套设施项目接受补助超过50%(含50%)的,由政府组织或指定建设单位建设,低于50%的,由股份合作公司组织建设。

  2、补助资金使用程序 分8个步骤

  补助资金使用程序分8个步骤,分别为定性审核-申请立项-招投标-施工许可-设计变更-竣工验收-项目审核-补助资金拨付。

  首先是项目定性审核方面,先是提出申请,项目初审,最后是定性审核。

  项目招投标是关键的一步,项目下达计划后,城中村补助项目预算造价2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和单项预算价格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设备,应进入深圳市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预算造价200万元及以下的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招标。

  前面7个步骤完成后,就到最后一步,补助资金拨付阶段了。城中村补助项目开工后,区更新局可先根据施工合同拨付补助计划的30%,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再拨付补助计划的40%。剩余的补助计划由区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中介机构审核后,一次性拨付给股份公司。

  3、不按程序建设 一律不给支持

  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对接受专项资金补助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建设项目实施监督。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应在6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竣工验收工作;同时将补助资金使用结果报区政府。

  凡不按政府规定程序建设的项目,区政府一律不予资金支持。对违规建设、瞒骗专项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的责任,区政府有权要求股份合作公司退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取消该股份合作公司五年内再次申请补助资金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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