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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深圳安居房轮候申请核查合格家庭名单公布

[作者:shenghui02]
2018-04-09 18:29

  大家都知道申请安居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第一步,自然就是申请了,但可不是申请就能被同意的,日前,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公布了新一轮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核查合格家庭的名单,一共8166户家庭上榜,公示期4月16日截止。

  据悉,近日市住房保障署依据公安、规划国土、社保、民政、残联等部门反馈的户籍、住房、社保、婚姻、优抚、残疾等情况,对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的8618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进行核查,合格家庭共8166户。

  该核查结果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16日。

  据了解,公示期间,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在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保障署申请信息校核更正。逾期未提交变更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注意 深圳安居房轮候申请核查合格家庭名单公布

  同时,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节假日除外)向市住房保障署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轮候与配售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依序排在轮候册末位申请家庭之后。有关配售房源的情况,可关注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的配售通告。

  一、公示期和方式

  从2018年4月2日至4月16日,在以下网站公示15天。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请申请家庭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在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信息校核更正。逾期未提交变更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节假日除外)向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咨询电话:23913773。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信访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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