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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销分新规? 深圳交警局发布权威解释

[作者:shenghui]
2018-02-26 10:36

  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3月1日起找别人扣分的注意了!“,近日网络大量转发此类标题的帖子,内容均称:“从3月1日起,处理他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必须提前面签或通过12123APP绑定。”那么这个“新规”对深圳的老司机们处理违章有没有影响呢,下面就来看看吧。

  针对网上的帖子,对此,媒体采访了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了解到, 对于深圳车主和深圳驾驶人而言,短期内处理交通违法的方式暂无变化。

  有媒体报道称,为进一步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电子警察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3月1日起,驾驶人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电子眼违法记录,需实名注册并绑定本人身份信息。届时,市民如需通过网络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实名绑定,或者到各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这里,“面签”和“绑定”是必选项。

3月1日起销分新规? 深圳交警局发布权威解释

  2月24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公众号发布《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12123APP新增了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并处理交通违法的功能,更加方便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12123APP足不出户自助处理。这里, “面签”和“绑定”非必选项,市民可自主选择。

  事实上,早在2015年,深圳交警推出“星级用户”后,可以网上自助办理交通违法功能,与此次公安部出台的措施一致。因此,在深圳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暂无变化。 驾驶人仍可通过各大队窗口、深圳交警星级用户、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处理交通违法。12123APP,只是新增的一个可办理的渠道。

  与此同时,12123APP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被电子眼抓拍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而在深圳,被电子眼抓拍的违法如超速、冲红灯、违停、占用专用道、冲禁令等等,罚款均超过200元,压导流线被抓拍都是罚款300元。因此,不符合深圳实际。

3月1日起销分新规? 深圳交警局发布权威解释

  综上,在深圳,如果要通过12123APP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就必须进行绑定,即便绑定,也基本是“无用武之地”。所以,这项政策对深圳并没有影响,对于深圳车主和深圳驾驶人而言,处理交通违法的方式并无变化,仍可像以前一样前往窗口办理,不需要提前绑定或面签。而最适合深圳驾驶员、最方便的处理交通违法的方式,是通过深圳交警星级用户。

  据了解到,市民可以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星级车主服务”两个渠道刷脸注册,持有深圳核发的驾驶证、行驶证的用户无需另外提交驾驶证、车辆信息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自动绑定。成为星级用户后,驾驶人可以绑定3辆经常使用的、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一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时,可以足不出户、快捷处理交通违法。目前,星级用户已实现165项交通管理服务功能,已有354万人注册,办理2134.6万余宗业务,其中交通违法在线处理22.7万余宗。

  交通违法要及时处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51条规定,对于交通违法超过45天未处理完毕的,应该停驶,如果在违法处理完毕之前未停驶的,交警部门将扣留车辆,并处300元的罚款。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7条规定,对于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交警部门将扣车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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