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政府拟于2018年在辖区范围内继续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采用 " 谁受益谁出资、政府适当补助 ",即 " 物业自筹一部分、业主分摊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 " 的筹资办法开展工作,有以下情况的用户需要注意啦。
适用范围:
在福田辖区公共使用的老旧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安全评估,可根据评估结论申请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
(一)、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
(二)、制造厂家已经退出市场或同型号设备已停止生产的。
(三)、使用 10 年以上,且调速方式、控制方式落后,能耗高、噪音大,或驱动主机和其他主要配套件技术落后、磨损老化严重的。
补助标准:
(一)、旧梯更新:给予更新费用 50% 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二)、旧梯改造:给予改造费用 50% 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三)、重大修理:给予重大修理费用 50% 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工作流程:
安全评估—业主表决同意—提交申请—资格审查—指标分配—制定方案—造价审核 ( 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须向区住建局维修资金中心申请,其余单位不用 ) —方案评审—组织施工—项目验收—发放补助。
受理申报地址在福田区新沙路 7 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福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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