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湾通行证证件的换发、补发
(一)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补发证件:
1、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
2、证件内页用完。
3、证件遗失、损毁。
(二)申请换发、补发证件,还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本人证件损毁说明书。
2、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情况说明。
六、台湾通行证办理工作时限
1、深户
首次申请、换发或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15个工作日办结;再次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签注,10个工作日办结。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2、非深户
办结时限:30日。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七、台湾通行证费用: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
温馨提示:
除了办理以上“一证一签”,市民还需要通过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指定的6家旅行社,即深圳国旅新景界、口岸中旅、深航国旅、九洲国旅、华侨城国旅以及建南国旅向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入台许可”,办理“入台证”费用是8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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