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虽然我们一直强调要遵守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但是总有一部分车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行驶,就有可能被交警抓到哦!那么,违章处罚套餐!深圳交警提醒朋友圈集赞可免罚!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在深南人民南路口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罗湖交警查获。通过教育,我已经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以及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集齐20个赞即可和交警蜀黍说再见。”
近日,一些罗湖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了这样的画面。
原来,为提升辖区交通秩序,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近期,罗湖交警推出“朋友圈集赞免罚”新举措。曝光自己求赞免交通处罚的操作,这让不少市民朋友眼前一亮。
交警介绍,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以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上传至微信朋友圈,集满20个赞可免于处罚。当然,如果违法驾驶人不愿意在朋友圈曝光自己,还可以自由选择担任交通志愿者参与路口劝导或者依法接受相应处罚的组合套餐。
笔者从罗湖交警处了解到,此次推出非机动车驾驶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集赞免罚”的措施,一方面是为了让违法者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加深印象避免以后再犯;另一方面也是利用微信朋友圈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希望以点带面,让更多的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据悉,8月以来,罗湖交警已在辖区内深南人民南路、翠竹田贝四路、清水河红岗路、宝安南路梨园路口等路段实施“朋友圈集赞免罚”的新措施。目前,已有近百名违法驾驶人接受了“朋友圈集赞免罚”。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重视和参与。相对于机动车而言,行人及非机动车群体由于出行灵活便捷、流动性大、防护措施少,在参与道路交通的过程中更应强化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下一步,罗湖交警也将持续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并在执法过程中对行人、非机动车群体闯红灯、乱穿马路、逆行等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朋友圈集赞免罚”新举措,以让更多市民朋友“守交规、懂交通、倡文明”,不断提升辖区交通文明秩序。
延伸阅读:2020深圳电动自行车处罚新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电动二轮车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八大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电动二轮车闯红灯,罚款300元;
(2)驾驶电动二轮车逆行,罚款300元;
(3)驾驶电动二轮车走机动车道,罚款500元;
(4)驾驶无牌(标识)电动二轮车冲禁令,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5)驾驶无牌(标识)电动二轮车违规载人、载物,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6)驾驶无牌(标识)超标电动二轮车,扣车并处1000元罚款;
(7)酒后驾驶电动二轮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8)驾驶电动二轮车不戴头盔的,依法处罚。
请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们,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不要让交警蜀黍让你发朋友圈集赞哦!
以上就是关于违章处罚套餐!深圳交警提醒朋友圈集赞可免罚的有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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