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深圳市内有很多小伙伴们都会选择开电动二轮车通勤或者出门,电动二轮车虽然不是机动车但是也是有一定的交通规定的哦!那么,2020龙华区电单车最新行驶规定及限行管理范围!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对龙岗、龙华、坪山区和大鹏新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通行管理时间
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
通行管理道路范围
在以下道路对电动自行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
禁止行驶的高、快速路范围。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2.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北环大道,南坪快速路、福龙路、机场南路、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兴海大道。
龙华区电单车通行管理范围
深圳北站周边道路(含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口段、民塘路、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白石龙路,观光路,民治大道,民旺路,民宝路,工业路,龙华公园路(工业路口至人民路口),梅龙大道,民康路,民丰路,民乐路,民兴路,民治民福北路,华霆路,华丰路,华昌路,华发路,华荣路,华兴路,华繁路,华宁路,华盛路,浪荣路,浪花路,浪静路,东环一路,东环二路,龙华人民路,中环路,腾龙路,三联路,龙华和平路,新区大道,清湖路,龙观大道,龙胜路,观澜大道,人民路,大和路,观平路,高尔夫大道,观天路,环观中路,环观南路,福前路,大浪南路,建辉路,景龙建设路,清泉路,清华路,雪岗北路,民清路,油松路,桂月路,章企路,泗黎路,华旺路,华达路,华悦路,留仙大道(龙华段),布龙路(龙华段)。
通行规则
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二、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坪山区及大鹏新区上路行驶。
三、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一)医疗卫生;
(二)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四)环卫清洁;
(五)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六)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深圳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车主:遵守交通规则、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只有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保障我们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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