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也有体会,网约车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方便,许多人也都加入网约车大家庭中!那么,在深圳市想开网约车需要注意什么呢?深圳网约车使用性质变更车主为个人所需什么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网约车使用性质变更车主为个人所需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告知书;
2、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行驶证原件加一张车辆相片;
5、登记证书原件。
网上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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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按照上述方法进入网上办理官网后,注册成为星级用户后,选择机动车业务办理在线申请模块的“网约车使用性质变更在线申请(个人)”,用自己的星级用户账户密码发登录并进行资料登记。
延伸阅读:深圳开网约车要注意什么问题?
时隔三年,深圳将对2016年底出台的《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多处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网约车,市民最关注的就是安全问题。也有市民提出,对于深圳机场、深圳北站等场站存在网约车司机不通过平台接单、直接通过拉客人员拉客的问题,需要加大查处力度。
对于网约车实名制方面,有市民认为也需要加强管理。
1、加强乘客个人信息保护
《暂行办法(修正草案送审稿)》还增加了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的内容,规定当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发生严重失信需要实施联合惩戒情形时,相关部门可以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及有关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2、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最高罚2000元
针对市民提到的问题,《暂行办法(修正草案送审稿)》增加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在执法过程中经常碰到既不是车主又不是驾驶员的涉嫌违法行政相对人,但按照现行办法缺乏处罚依据问题,《暂行办法(修正草案送审稿)》拓宽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对象,删除“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员”的限制。
修改后,对于未取得许可或伪造、变造许可证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包括驾驶员、车主及其他违法当事人,均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市政协《深圳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专题协商会中 很多委员 业内人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3、降低网约车考证门槛,使更多网约车司机纳入管理范围
网约车从很大程度上环节了长期以来,存在于一线城市的打车难、打车贵的现象。但是三年以来,人证和车证,都符合此前《暂行办法》要求的比例较低。市政协委员王雪认为,在高峰期时,仍然无法满足市民的需求。核心问题需要降低网约车考证的门槛。
有委员认为高门槛造成了很多司机,有纳入纳管的意愿,但是社保居住证的门槛高,造成无法申报和考试。所以无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一方面可以降低居住证的要求,让更多的司机有意愿考就能够考。另外一方面,不再用居住证作为一个门槛,而把居住登记作为一个门槛。
4、利用大数据模式进行管理
作为共享经济的新业态,有政协委员认为,网约车投放量、价格以及规范监管都可以用大数据手段进行监管。可针对居民出行需求时时进行调整。价格也可根据大数据分析结合市场进行调节。对网约车违规行为。通过大数据的监管,这样能让监管部门将监管前移。用新的监管模式对网络约车进行监管,从而保证新的业态能够健康地发展,有效地运行。
5、强调社会责任 合理范围定价
网约车属公共服务体系,有委员认为,应该以服务为根本,在价格方面应该以指导价或合理范围浮动。有委员认为价格应该设定指导价或调价幅度,合理定价。在车辆拥堵时,有义务发布交通信息,避免车辆去到拥堵的地方。
各位有想了解注册网约车的朋友们,可以提前资讯清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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