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动态百事通!在深圳的小伙伴们注意了!对于很多关心本地的交通问题,我们也持续关注着!那么,深圳车主注意!失信黑名单有机会提前撤下!一起来看看吧!
各位车主可能有个疑问:被交通运输局实施了行政处罚的企业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而进了失信“黑名单”是不是就意味着永无翻身之日?
那么,查查吧在这里告诉大家:至少在深圳交通行业,从8月5日起 。失信企业有机会被撤下“黑名单”!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暂行)》(下称《工作指引》)——
对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了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从8月5日开始实施。
这是深圳出台的首个信息修复规定,直接说就是信用,可以再修复!
所以说《工作指引》中都透露了什么信息?
那些进行了行政处罚从而进入失信“黑名单”的主体如何才能“黑转白”?
《工作指引》所称的失信信息专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在规定平台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
想修复信用必须得主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申请通过后被公示中的相应失信信息将撤下。
(1)被处罚的当事人即为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必须由失信主体主动提起申请。
(2)信用修复是指失信主体提出修复申请,经行政处罚机关审核同意后,该条行政处罚信息不再对外公开展示。
其实失信行为也有轻重之分,这意味着不是所有失信行为都可以信用修复!
《工作指引》将失信行为分为3个种类:
1、一般失信行为
2、严重失信行为
3、特定严重失信行为
这3种失信行为中,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可以按规定申请修复。
而特定严重失信行为则一律不予修复,直至公示期满!
《工作指引》明确了准予修复的条件:
1、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履行了行政处罚义务;
2、属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还应切实纠正违法行为。
(1)超出次数限制
对于在一定时间内累计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数进行了限制,超过相应次数的,不予修复。具体是一年内违法次数不得超过5次,严重的违法失信行为一年内不得超过2次。
(2)60日内再违法
在获准修复后60日内,市场主体再次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予修复。
(3)存在恶意行为
失信主体不整改,不配合约谈,不落实行政机关合理要求或者存在暴力抗法、不配合执法调查、拒不签收执法文书、以非法途径反映诉求、曾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信用修复等主观恶意行为。
(4)重复申请
同一条失信信息,如没有新的事实或证据材料,只能提出一次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主体身份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等身份信息),证明申请人适格;
申请修复的内容,对应具体修复需求;
信用承诺书,提升申请人信用意识,强化自律。
如属严重失信行为还需另外提供参加专题培训的证明材料和信用报告。
(1)申请:失信主体向行政机关递交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2)受理:行政机关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查:行政机关按规定条件进行审查,有必要的,对违法纠正情况进行详细核实。
(4)决定:视审查结果提出修复意见,出具决定书。受理和决定结果告知,均可以采取电话或短信、邮件等电子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车主注意!失信黑名单有机会提前撤下的有关内容介绍了!各位深圳的车主朋友还有企业朋友们,你们懂得相关的事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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