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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电单车备案试点社区名单

[作者:baihua]
2020-07-08 10:08

  深圳交通动态百事通!在深圳的小伙伴们注意了!对于很多关心本地的交通问题,我们也持续关注着!那么,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电单车备案试点社区名单!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吧!

  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电单车备案试点社区名单!

  继宝安区、光明区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突破百万后,大鹏新区计划于7月8日上午10时在大鹏新区葵涌文化广场正式启动新区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仪式。

  目前,大鹏新区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仅在以下六个社区开展,有备案需求或是对备案有疑惑的市民都可以到社区对应点位咨询办理。

  以下是大鹏新车电单车备案试点社区名单:

  官湖社区:官湖东路88号

  坝光社区:坝光新村8号楼6楼

  岭澳社区:岭南路9号

  岭澳新村1号下沙社区:大鹏街道中山路69号

  水头沙社区:水沙路100号

  新大社区:新东路55号

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电单车备案试点社区名单
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电单车备案试点社区名单(图片来自摄图网)

  延伸阅读:2020宝安、光明区电单车管理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深圳交警为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以满足市民群众出行需求为主要前提,以确保通行连贯性和安全性为基准,对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政策作出调整。光明区电动二轮车禁行道路范围如下:

  为规范我市电动二轮车管理,解决电动二轮车管理难题,结合我市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实际,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起草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和相关研究报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20年6月22日

  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

  1、拨打办公室电话反馈意见和建议:0755-83333333;

  2、通过传真发送意见和建议:0755-84469471;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jjzdzhcqwk@ga.sz.gov.cn;

  4、通过市公安交警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提交意见和建议;

  5、通过手机扫描下图二维码提交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6月12日

  关于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宝安区、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政策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二轮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高、快速路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2.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北环大道,南坪快速路、福龙路、机场南路、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兴海大道。

  (二)宝安区禁止行驶道路及片区

  1.路段(由南及北排列):107国道(不含辅道)、留仙二路、留仙三路、前进一路、金港大道、宝石公路(不含辅道)、福洲大道(福凤路-洲石路段)、石岩外环路、黄埔路、南环路(宝安大道-锦程路段)、锦程路、芙蓉路、松岗大道、松福大道(宝安大道以东段)。

  2.片区

  (1)机场片区:机场道、领航高架桥(含离港平台)、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领航五路、领航六路、领航七路、领航八路、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三道、空港五道、空港六道、空港七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宝源路(机场段)、新港务码头大道。

  (2)国际会展中心片区:南环路(含)-滨江大道(含)-福园二路(不含)-重庆路(含)围合区域。

  3.立交及跨线桥上跨段(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创业立交、西乡立交、凤凰立交、南环立交、沙井立交、新桥立交、芙蓉立交、福洲立交、洲石立交、塘下涌立交、新安二路-107国道跨线段、新安五路-107国道跨线段、固戍一路-107国道跨线段、东方大道-107国道跨线段、洲石路-107国道跨线段、宝石路-松白路跨线段、宝安大道-机场下穿通道段、宝安大道东宝河桥段。

  (三)光明区禁止行驶道路

  1. 路段(由南及北排列):洲石玉支线、东长路(长圳路-御康华庭路口)、明浪路(观光路-禾槎涧大桥)、松福大道。

  2. 立交及跨线桥上跨段(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光侨立交、光明大道-松白路跨线段。

  二、福田、罗湖、盐田、南山行政区域禁止驶入。

  三、除高、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二轮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一)医疗卫生行业;

  (二)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四)环卫清洁;

  (五)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六)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X月X日

  深圳电单车不备案申报有什么后果?交警回应!

  如果您的车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展备案申报的,后续将无法上路行驶,路面执勤民警将对未备案车辆实施查扣,具体管理要求请关注深圳交警后续发布的管理通告。

  目前,深圳宝安、光明部分社区试点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对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白色标识。

  对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深圳电单车能载小孩吗?深圳电单车能载人吗?

  深圳备案后电单车是可以载人的哦,但只能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相关法规

  根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目前,深圳宝安、光明部分社区试点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对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白色标识。

  对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所以,建议有电单车的朋友们要及时到备案登记点进行备案登记,避免后续的麻烦哦!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电单车备案试点社区名单的有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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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电单车备案试点社区名单
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电单车备案试点社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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