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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指南

[作者:]
2020-08-31 15:21:09

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指南

受理条件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

1、具有广东省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重度残疾人及3-4级的非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

3、持有1-4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

申请材料

1、广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银行账号及复印件

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二)预审:街道业务人员预审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资料合格,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核;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三)审查:区残联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四)办结:区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给予救助,确定补助标准。

(五)拨付:发放补贴

线下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申请资料;

(二)受理:行政服务大厅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资料合格,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当场告知原因,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

(三)审核:街道办事处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查;

(四)审查:区残联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五)办结:区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给予救助,确定补助标准。 (六)拨付:发放补贴。

(四)办结:区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给予救助,确定补助标准。

(五)拨付: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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