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失业登记吗?在深圳,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在这些条件中,包含失业登记办理吗,下面就来看看吧。
据悉,不一定,领取失业金的也可以选择不做失业登记,但是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享受免费的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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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单位离职;
2、终止灵活就业;
3、企业倒闭;
4、学校毕(肄、结)业生且未有就业经历的;
5、退伍;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
办理材料
1、失业登记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街道公共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当场)
(递交材料可邮寄)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当场)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
4、审批(当场)
符合审查条件的,即时办理失业登记;不予以通过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收》,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办结(当场)
当场办结。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邮寄失业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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