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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科目三新规定 2017科目三考点修改(2)

[作者:何伯拈]
2019-11-29 17:25

  7、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④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8、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9、会车: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它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②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③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0、超车: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③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掉头: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②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③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④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②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③通过急弯、破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④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⑤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⑥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⑦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⑧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⑨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以上就是关于2017科目三新规定以及2017科目三考点修改的全部内容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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