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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这6类人不具备结婚条件禁止结婚

[作者:段穴]
2020-02-28 16:09

  婚姻是人身大事,所以在结婚条件上一定要看清楚了再去登记,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结婚并不是你想结婚就结的,在婚姻法中有几类人是禁止结婚的,那么,都是哪类人呢?下面就看看“婚姻法规定这6类人不具备结婚条件禁止结婚”都是怎么说的吧。

  婚姻法规定这6类人不具备结婚条件禁止结婚

  1、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

  不满法定年限者。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任何一方低于这个年限的婚姻一律无效,如果没达到结婚年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如出现感情纠纷,一般以同居关系处理。

  2、已婚者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度,因此任何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再与第三者建立婚姻关系是无效的,事实上这种婚姻关系还触犯了刑法上的重婚罪,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已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并没有通过办理离婚登记恢复法律上的单身身份的,不能再结婚。如果重复办理结婚登记,或者是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将面临重婚罪的处罚。

婚姻法规定这6类人不具备结婚条件禁止结婚
婚姻法规定这6类人不具备结婚条件禁止结婚(图片来源:摄图网)

  3、患重大疾病者

  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疾病等。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

  4、禁止近亲结婚

  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

  5、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者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6、假借结婚图其他利益者

  为了彻底阻止以前农村包办婚姻的现象,新婚姻法特别规定,如果是非自愿结婚或者受胁迫结婚的,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但在法律上说,这类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婚姻,如果在受胁迫结婚之后一年内可以申请法院撤销。

  以上就是婚姻法规定这6类人不具备结婚条件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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