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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幼儿园报名5月2日开始 家长们需留意

[作者:夏冬]
2018-04-07 11:31

  据悉,深圳市2018-2019学年幼儿园招生即将开始,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2日-5月20日,其他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为5月2日-6月8日。

  【招生时间】

  本学年全市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5月2日-6月22日。

  其中,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2日-5月20日,查验材料时间为5月21日-6月1日,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6月4日-8日。

  其他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为5月2日-6月8日,查验材料时间为6月9日-6月17日,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6月18日-22日。

  【报名与录取方式】

  深圳市教育局表示,原则上,幼儿园应在集中招生开始后,通过现场或本园网站等途径发放报名表,告知查验报名相关材料的种类和时间,以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幼儿园应在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内,在幼儿园宣传栏或大门外醒目位置张贴录取名单及录取年级。

  本学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依次前移一年。经所在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开办招收2-3岁儿童的小小班。

  深圳市教育局要求,所有幼儿园均不得开办任何形式的有父母或监护人陪同的亲子班。幼儿园调整招生计划或办学形式(全日制或半日制等)的,须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幼儿园应面向所在居住区和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报备后实施。

  深圳市教育局要求,幼儿园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合理制订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包含幼儿园办学基本条件、已备案收费项目及标准、各年龄段计划招生数、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方法、所需材料、核验时间、地点以及招生咨询电话等信息。招生方案须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市属园报市投控幼教管理中心(下简称“幼教中心”)审核同意,方可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二)公告招生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幼儿园应在4月25日前,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发布招生通知、招生方案,保障适龄儿童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接受报名申请,查验材料。

  原则上幼儿园应在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并及时登记,不得提前录取。在报名时间内,任何幼儿园不得以名额已满、材料不全、先到先得等名义拒绝适龄儿童的报名申请。集中招生结束后,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随时补招。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提交儿童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和预防接种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非深户籍的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证,尚未办理的,今年可暂不提供)、所在家庭户口簿和住所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或他住房证明)。

  同等条件下,父母一方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可以优先录取。从2019-2020学年开始,幼儿园招生录取将与深圳市居住证制度结合。

  幼儿园应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查验材料结束后,幼儿园应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四)接受健康检查,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儿童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幼儿园应在9月10日前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五)整理汇总并上报招生资料。

  集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幼儿园应及时整理招生资料,撰写招生工作总结,于7月初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22所市属园报市投控幼教中心)。各区和市投控幼教中心应在7月底前将本区(本系统)幼儿园招生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邮箱:xqjyc2088@sz.edu.cn;传真:881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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